参保人员社保关系转移
一、申报条件
跨省市流动就业及户口迁徙的参保人员。转入必须是已在本地参保的人员;转出必须已办理终止参保。
二、办理时限
转入45个工作日、转出15个工作日。
三、申报材料
转入: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,原参保地《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》原件,《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关系转移表》;转出: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》,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,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原件。
四、办理程序。
一、省内转移
1 ,省内转回
在对方机构开具个人参保对账单,及本人户口薄原件,在大厅18、19号窗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,本人持此联系函到对方社保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。
2,省内转出:
本人持个人参保对账单到对方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函到大厅号窗口办理。
二、省外转移
1、省外转回
持对方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本人户口 簿原件到大厅18,19号窗口办理。
2、省外转出
在大厅18、19号窗口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对方社保 机构办理。
五 、承办部门:江油市人社局基金征缴股
联系电话:3253861 投诉电话:32542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