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科室:特种医疗待遇支付科 五楼502室 电话:2335155
办理对象:市本级公务员
提供资料:
1、报销封顶线以内住院自付费用补助所需资料:出院证、住院费用结算收据(个人保存联)、住院费用结算清单、《绵阳市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拨付审批表》。
2、报销封顶线以上住院医疗费补助所需资料:出院证、住院费用结算收据(报销联)、住院费用明细清单,异地住院的附备案资料、《绵阳市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拨付审批表》。
办理程序:参保者向单位提交资料→申报单位上报→特种医疗待遇支付科审核、下帐结算、复核→局领导审签→领款人到基金结算科签字确认→基金结算科拨付。
办理时限:审核无误后的费用报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送交基金结算科